在通姦罪尚未除罪化的當今,外遇偷情的行為尚觸犯法規,因此許多人面對伴侶外遇偷情這類的情形,無論是想要警惕伴侶,或者是想要離婚爭取贍養費、監護權,或是剩餘財產分配等,往往需要藉由蒐證外遇證據來進行。 然而捉姦蒐證偷情伴侶外遇的證據卻有與妨害秘密、妨害自由等刑責有諸多衝突點,於是此時專業徵信公司的協助便顯得相對重要.....
案例: 老張什麼都好,就是喜歡女色,一年前,跟助理發生性關係,開始有了婚外情,到底婚外情犯了什麼罪? 解析: (1)所謂的婚外情在法律上來說就是已經結婚的人,再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,且連續發生,持續一段時間。 (2)我國刑法對於已經結婚的人,再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的通姦,或還沒有結婚的人,與已經結婚的人發生性關係的相姦,都設有處罰的規定,所以,婚外情的人就是犯了通姦罪。 (3)不過,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通姦罪(相姦罪),是屬於告訴乃論的罪,如果配偶不提出告訴,就不會受到處罰,且對配偶撤回告訴的效力不及於相姦人,所以,有的太太不告自己的先生,只告跟先生相姦的女人,就是根據這個規定。